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0年度转专业接收计划与生源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根据基本原则和教学资源实际情况,报送各专业拟接收的转专业名额和生源要求。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将于秋季学期初进行。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本单位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接收计划、生源要求和录取工作,并对转专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妥善处理。 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等组成, 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工作小组名单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邮箱备案(qduzcb@163.com)。
二、转专业基本原则
1. 师范类、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学生可转入相同模式的专业;春季高考学生可在相同招生类别和相同专业类内调整。
2. 公费师范生可在师范公费教育范围内 进行专业调整。 有志从教且成绩无补考记录的非公费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学校核定的此类专业计划内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为公费师范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国家或省相关政策、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包括: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就业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二)与接收专业要求不符的;
(三)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四)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期间的;
(五)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处于三年级(含)以上的;
(六)转过专业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
四、生源要求
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各单位应分别对 级学生提出相应生源要求
五、报送材料要求
1. 请各单位于6月22日下午5点前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青岛大学2020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见附件)报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纸质版需学院教学院长、经办人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qduzcb@163.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20年拟接收转专业计划”。,
2. 原则上2019级接收计划不得低于该专业当年级总人数10%。接收计划一旦发布不得随意更改。
3. 所有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需单独核定招生计划与现有在籍学生数的差额,进而确定公费师范生专业可接收计划数。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20 年6月19日

 

附件1.工作小组名单模板.doc 附件2.学院2020年转专业接收计划表(含生源要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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