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教师开新课试讲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4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学部

为加强教师开新课的管理,切实保证新教师开设的课程教学质量,依据《青岛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青大教字〔2015〕1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0夏秋季学期教师开新课的试讲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开新课的范围

教师开新课是指教师第一次讲授的课程,包括老教师讲授新课程和新引进教师讲授的课程。

二、教师开新课授课资格及要求

1.教师开新课前,应认真研究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对照教学大纲选定合适的教科书(通识教育公选课若无教科书,须编制完整的课程讲义),编制好课程教学日历,并提前撰写课程教案、编写课程讲稿,正式开课须准备好课程全部教案和不少于1/3讲稿。

2.教师开新课须学院学部组织试讲,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论证,并进行教学文档检查,认为达到教学要求后方可授课。

3.新引进的教师开新课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且担任其他主讲教师的课程助教至少满3个月,承担实验课程的新教师须到实验室工作一学期,经学院考核合格;鼓励新引进教师充分发挥个人的外语水平及其他有利资源,多开设双语课程或全英文课程。

三、课程试讲工作安排

1.负责单位。开新课试讲及有关教学文档的组织检查工作由课程归属单位负责。

2.试讲时间。新引进教师讲授的课程试讲时间须为完整的1课时,即50分钟;老教师讲授的新课程试讲时间为30分钟左右。

3.文档检查。教师试讲前需准备好课程教学大纲、教科书、教学日历,撰写至少一学期课程1/3的教案,编写至少3节课程完整的讲稿(或课件),并将教学文档的有关信息填入《青岛大学开新课试讲环节教学文档一览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学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讲。

4.听课审核。学院(学部)于排课前组织教师开新课试讲工作,并同时在试讲现场进行教学文档展示,试讲前学院应随机从教师准备的3课时中抽取其中1课时进行试讲。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下达的授课任务和排课的进程确定开新课教师试讲时间,填写《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试讲安排表》(见附件1),连同《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试讲环节教学文档一览表》(见附件2),经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试讲前三日报教学质量与评价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qdupjb@163.com

5.审查结果上报。学院(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对新开课程试讲环节的审查后,填写《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6月27日下午16:00前报教学质量与评价办公室备案,同时将电子稿发至qdupjb@163.com

四、课程检查结论使用

1.检查结论为“不同意开课”的课程,教学单位需及时更换符合开课要求的老师上课。

2.没有作为开新课上报及接受检查的课程,学期末不能以新开课程的理由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申诉。

联 系 人:王晓辉

联系电话:85951205

 

附件:1.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试讲安排表

2.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试讲环节教学文档一览表

               3.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

 

教务处

202064

    附件1: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试讲安排表.xls     附件2: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试讲环节教学文档一览表.xls     附件3:青岛大学教师开新课学院审查意见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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