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    作者:    点击:[]

关于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新学期伊始,2016级新生即将入校,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临近,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在节假日期间及开学前后严守纪律,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各单位要把节假日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监督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

各单位及全校教职员工要切实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开学前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聚餐,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受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的“红七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纪律要求,弘扬高尚师德师风,筑牢师德防线,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室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85955750,举报邮箱:qdjwju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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